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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鼓勵家暴受害者勇敢求助
(本報記者馮菁雲紐約報道)家暴(家庭暴力)是一種超越肉體傷害的犯罪
它包括了複雜的情感以及無法釋懷的原因。
海外的新移民為生活辛苦打拼
以為家庭和諧是必然的。
但當婚姻基礎不穩固
又或結婚設有綠卡前提等種種原因時
家暴發生後
受害人該如何保護自己? 紐約勵馨昨(11日)邀請家庭庇護所(Sanctuary for families)華裔律師張懿仁就移民法對於家暴受害人的保護舉行講座。
張懿仁強調
家暴受害者在美國可以得到許多援助
包括無身分者都可以申請特別的簽證
之後再繼續申請綠卡。
她說
全美去年有105萬人拿到綠卡
其中7%是中國人。
而這些得到綠卡的人士中有65%是以依親的方式取得
特殊人才方式的為16%
工作簽證為13%。
這顯示
靠親人或配偶而得到綠卡的機會遠大於其他方式。
異國婚姻也促成了配偶獲得綠卡的最佳途徑
然而當婚姻設下前提時
家庭基礎的穩定則就因人而異了。
美國國會於1994年通過「反對婦女暴力行動法」(Violence Against Women Act)
其中保護被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以暴力對待的無身分婦女。
張說
當家暴事件發生後
受害人可填I-360表格
讓自己成為「反對婦女暴力行動法」中的請願人(petitioner)
這項範圍還包括即使已經離婚者。
成為請願人後
即使是非法居留美國或偷渡來美者都不受限制
將可在未來申請綠卡
但若曾經持假身分入境者則可能不受此法保護。
要成為「反對婦女暴力行動法」的請願人前提是婚姻必需是真實的。
據介紹
請願人在遞交申請書後會在1個月內收到聯邦政府寄出的收據單
約再過4至6周後將收到可以申請金錢及醫療補助的許可證(Prima Facie)。
約在一年後得到暫緩遞解的身分轉換證明
這時受害人便可以合法的在美國找工作。
家暴受害人最擔心的是人身安全
所以在這一系列的求助行動中
政府將會配合保密工作。
但張也提醒
所有有關身分轉換的申請最好都與專業律師溝通過才行動。
因為
即使是綠卡持有者
在美國只要不是居民都有可能因為種種的原因而被取消合法資格。
此外
若是性暴力、非自願奴隸、人口走私等犯罪範疇下的受害人也可以申請另一種叫做U簽證的身分轉換證。
不過這一種簽證每年只有1萬個名額。
張懿仁鼓勵家暴婦女勇敢走出門求助
家庭庇護所是紐約州最大的家暴服務機構
每年為超過8000個受害人提供直接的援助。
如需幫助者可電1(212)349-6009分機246
張懿仁會講流利的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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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712010572054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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