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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人合夥~~感覺被耍了~~

今年過完年

跟我先生一位10幾年的同學老婆合開一間早餐店

因為我自己本身開ㄌ7年

所以她也想開

所以找我合夥.一開始我就說我有3個小孩還有一家店

所以我沒但法顧

自然是她要自己顧店

但會請2個小姐給她

當初也有說好一個月25000

有人休息我再去替班.從開店的籌備

店內規劃

跟人員訓練都是我提供的資源

因為她根本都不會

所以3個小姐來我這訓練半個月

開幕後我去上5天班

因為營業額不高

所以之後我也沒去支援ㄌ

所以之後我負責部分貨一星期拿去店一次

因為我大量進貨成本較低

若有小姐休息

我會去支援~~過2個月

她說她先生有一些意見

因為店沒賺錢

所有收入跟支出剛好打平

她的薪水付不出來

那時也沒有討論到增資的部分

所以這塊也就沒有談

到ㄌ6月份她真的不想做ㄌ

我也沒辦法顧的情況下

所以決定7月份開始頂讓~~~最後在9/10以6萬的金額將店頂讓出去

可是他在跟人簽約的時候並沒有告訴我

是我打給她才知道原來要簽約

而且簽完約她也沒跟我說處理情況

她就回宜蘭ㄌ

我連契約書跟錢都沒看到

後來我說沒關係

你看怎麼算

切一切

再說~~~後來她算ㄌ一下

告訴我

我可以拿4千多塊回來

因為在不賺錢的情況下

她還是要求拿全額的薪水

所以等於頂讓的錢都拿去付她的薪水ㄌ

我真的快瘋ㄌ~~~我提供一下我們的資料

請各位會精打細算的人幫我算看看

他的算法是否正確

頂讓金額 120000瑛 支 出 共 173991 (所以瑛應付3678給雯)雯 支 出 共 127927 7541 6322 8020 6033 8068 8256 7907 1272=181346 零用金 5888(還雯) 營業額 剩1971 瑛3月薪之已付 25000匯 雯 共 3678 5888 985 60000=70551瑛薪資 5 *25000=125000 60000=185000她結算出來是我只可以拿4千多塊回來1.說實在

自己是老闆

店裡不賺錢

她要她的薪水25000是否不合理

因為也有請2個小姐顧

所以是3個人顧店的~~2.他的算法是對的嗎??朋友都說我被騙ㄌ~~我不知道ㄟ我看不太懂

請各位大大幫忙~~
今年過完年

跟我先生一位10幾年的同學老婆合開一間早餐店

因為我自己本身開ㄌ7年

所以她也想開

所以找我合夥.請問您所謂的合開

雙方面各出資多少金額?一開始我就說我有3個小孩還有一家店

所以我沒但法顧

自然是她要自己顧店

但會請2個小姐給她

當初也有說好一個月25000

有人休息我再去替班.請問25000是2個小姐的薪水還是您合夥人的薪水?1.說實在

自己是老闆

店裡不賺錢

她要她的薪水25000是否不合理

因為也有請2個小姐顧

所以是3個人顧店的~~ *``* 蓋世小太妹 *``* 說如果她真的都有在店裡工作

給他薪水是合理的。

而妳也可以收取所謂的顧問費+代班費都是合理的所以就從每個月的營業額中以人事費用扣除但是能既然她是合夥人

就應該共同承受店裡的盈虧

所以呢必須以當月的營業額-食材成本-店租-水電費-人事費用(包括請的2位小姐的薪資)-有的沒有的雜支開銷=盈收盈收的部份再以兩人當初出資的比例拆帳相對的如果當月的盈收是赤字 一樣要由兩人當初出資的比例增資但是呢事已至今這位小姐所列的明細實在令人霧沙沙頂讓金額 120000【請問這是你們店頂讓出去的金額嗎?】瑛 支 出 共 173991 (所以瑛應付3678給雯)【請問這是你們當初開店所支付的資金嗎?】雯 支 出 共 127927 7541 6322 8020 6033 8068 8256 7907 1272=181346 【請問這中間像7541 6322 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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